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或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3)供应商应具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4)不是法人的授权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并加盖公章及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保证金柒仟捌佰元整);(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殊要求)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12月06日到2018年12月11日 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报名后,进行付费下载招标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答疑文件获取栏目。 7、采购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00 元 8、供应商网上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12月06日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1日23:3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2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应位置(逾期未上传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12日 16点00分 第六分中心开标二室 开标地点:新疆五家渠市行政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二室 11、公告期限(不少于3个工作日):2018年12月06日至2018年12月11日 备注:1、本采购项目不采用电子评审,供应商无需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公告第9条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请忽略;2、保证金需提前半天缴纳,否则在系统中查询入账明细可能无结果,保证金收据会无法打印 12、本项目采购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户医院 地址: 米东区米东南路普乐南巷288号 本项目采购人联系人: 张育平 本项目采购人电话: 13999298350 采购代理机构: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新疆五家渠市长征东街青湖尚城11栋1单元101室 项目联系人: 刘敏 联系电话: 0994-5809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