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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06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宁安市职业教育中心职教中心_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2月6日
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安市职业教育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职教中心_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职教中心_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NAC[2018]01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0698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安市职业教育中心 地址:宁安市江南朝鲜族满族乡明星小镇 联系方式:张先生130397125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众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先生 0451-51069881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深蓝杰座B1栋6A02业务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所采购内容且具有合同履约能力;3潜在投标供应商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为准)及未被列入相关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并经审核后已入库;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内容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潜在投标供应商才有可能进行下一步评审。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深蓝杰座B1栋6A02业务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7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1号深蓝杰座B1栋603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遵循的政府采购相关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黑龙江宁安市职业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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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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