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6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武警随州支队随州中队(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智慧磐石”工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标公告12月6日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随州支队随州中队(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智慧磐石”工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武警随州支队随州中队(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智慧磐石”工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CGDL0181202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少锋 项目联系电话:1348701267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支队 地址: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交通大道 联系方式:联 系 人:陈少锋 联系电话:134870126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武警随州支队随州中队(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智慧磐石”工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支队委托,现就“武警随州支队随州中队(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智慧磐石”工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能力的并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武警随州支队随州中队(随州市第一看守所)“智慧磐石”工程信息系统升级建设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81202Y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3.1 采购内容:本项目包括门禁系统、安防系统、网络系统等硬件设备和一套人员采集录入软件(详细明细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3.2 预算金额:130万元 3.3 交货期:30日历天(是指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至全部内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用户使用的时间) 3.4 交货地点:武警随州支队随州中队 3.5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3.6质保期:三年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4.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 4.3投标人的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合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官方网站可查)至少包含监控系统、网络系统设备销售等内容; 4.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5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4.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 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4.7投标人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8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2日(节假日、公休日不接待),每天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下同)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6.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4获取方式及要求:现场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携带齐全且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资格证明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2、授权委托人报名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人代表和授权委托人2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 3、领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携带招标公告第四条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全部资格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 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8日15:00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7.2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 7.3投标文件的递交人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经验证后接受,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投标文件被拒收。 7.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支队 联 系 人:陈少锋 联系电话:1348701267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杨祖云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四、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4.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4.2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有关行政管理、司法部门限制投标期内;4.3投标人的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合证),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官方网站可查)至少包含监控系统、网络系统设备销售等内容;4.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6、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并提供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5投标人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4.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 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4.7投标人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4.8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1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6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下同)五楼政府采购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六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来源:湖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随州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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