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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07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象山县非遗馆装修工程-展项、场景的采购公告12月7日
| 象山县非遗馆装修工程-展项、场景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12-07 | | 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象山县非遗馆装修工程-展项、场景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XSYXCG-2018-22 | | 二、项目概况: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人民币元) | 象山县非遗馆装修工程-展项、场景 | 一项 | 264.7311万元 |
| | 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2647311.00元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中国展览馆协会展览工程企业一级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1、招标文件发售期限:2018年12月7日起至2018年12月14日17时00分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子包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西街道象山港路415号)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具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招标网==》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09时00分 | | 八、投标地点: |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九、开标时间: | 2018年12月28日09时00分 | | 十、开标地点: | 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 十一、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二、其他事项: |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09:00时。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采购开标当天截止时间前直接提交至公开采购招标地点。没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公开采购活动。 四、提交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2厅)。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09:00时。 六、开标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象山港路300号四楼开标2厅)。 七、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于2018年12月27日17时00分之前交纳并到账(否则以无效标处理)。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新丰支行 银行账号:39703001040009845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八、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在:宁波政府采购网、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重要提示: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的注册。 十、招标服务费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本招标公司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 | | | | | 采购单位: 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张颖/0574-65086270/天安路
采购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卢 联系电话:65656202 传真:0574-65656202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415号 | | | |
公开阅览标书:20181207非遗馆展项、场景公开招标书(定稿)_2018127141612.docx
来源:浙江象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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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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