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07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绿园区乡村建设规划》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7日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绿园区乡村建设规划》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绿园区乡村建设规划》项目 项目编号:LY201812-2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曲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30555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与万福街交汇处 联系方式:吴先生 18143054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曲经理 0431-8130555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绿园区乡村建设规划》编制项目项目编号:LY201812-220-1; 二标段:《绿园区乡村建设规划》测绘项目项目编号:LY201812-220-2; 2.招标范围:一标段:绿园区乡村区域(包括合心镇、西新镇、城西镇,即绿园区行政界线范围、长春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以外)的乡村建设规划编制。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标段:绿园区乡村区域(包括合心镇、西新镇、城西镇,即绿园区行政界线范围、长春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以外)的乡村建设规划测绘。 3服务期限: 一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 二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 4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 5招标控制价:一标段162万元;二标段120万元。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编制业绩,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编制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甲级资质,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测绘业绩,熟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测绘能力;2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求:一标段: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标段: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近三年(2015-201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6外省投标企业参与招投标的:一标段: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二标段:应按照《吉林省测绘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参与投标。7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8本项目2个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7 日至2018年12月13日(节假日休息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报名。投标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6)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不亏损。(7)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每套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市生态大街与福祉大路交汇恒丰国际A座14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吉林长春市绿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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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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