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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汕头市2018年新能源出[中午发布]租汽车经营权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186)竞争性谈判公告12月8日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市2018年新能源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186)竞争性谈判公告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汕头市2018年新能源出租汽车经营权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ZH018D186)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PZH018D18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2815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汕头市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界处春江大厦 联系方式:林先生 0754-882815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0754-88866333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以及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4、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5、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4-88281535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0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4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汕头市新能源出租汽车经营权共2000辆招标(共分两个批次投放,第一批1000辆于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投放,第二批1000辆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投放)。 2、成交单位数量:1家 3、经营权期限:6年,自核发道路运输证之日起计 4、经营营运区域:汕头市全市范围 5、项目投资预算:约人民币2亿元(项目投资预算是根据市场主流出租汽车使用纯电动汽车采购价格剔除国家补贴计算得出,每辆约10万元计,项目投资金额全部由成交单位承担)。 6、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7、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8、获取谈判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书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9、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10、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11、首次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时30分 12、谈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13、公告期限: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11日(3个工作日)。 1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天山北路与春江路交界处春江大厦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281535 采购人传真:0754-8827535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7日
来源:广东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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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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