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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宣传片及微视短剧摄制项目竞争性谈(2018)判公告12月10日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宣传片及微视短剧摄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宣传片及微视短剧摄制项目 项目编号:HBDY-ZFCG-2018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项目联系电话:0724-60755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39号 联系方式:王媛媛 0724-60755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廖琼芳 13807268115 代理机构地址: 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其中任何一个月)纳税(增值税)证明、社保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3、供应商必须全面具备策划、拍摄、编辑、撰写、配音、后期制作等相关能力,需提供至少一个自2018年以来策划制作过相关企事业单位类似宣传片的成功案例;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媛媛 项目联系电话:0724-6075566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2.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8年12月1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12月14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就“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宣传片及微视短剧摄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宣传片及微视短剧摄制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就“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宣传片及微视短剧摄制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HBDY-ZFCG-2018029; 二、采购项目名称: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专题宣传片及微视短剧摄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 1、专题宣传片摄制; 2、“掇检来了”微视短剧摄制 , 每期片长不超过5分钟; 四、服务期:签订合同后至2018年12月31日; 五、采购预算总价:22万元【其中微视短剧摄制每期价格预算价1.5万(全年不超过12期)】(供应商报价超过项目预算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质及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其中任何一个月)纳税(增值税)证明、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提供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广告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全面具备策划、拍摄、编辑、撰写、配音、后期制作等相关能力,需提供至少一个自2018年以来策划制作过相关企事业单位类似宣传片的成功案例;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均无不良失信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供应商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时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有意向的供应商须由法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提交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质要求”中所有的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一册(原件审查,复印件留存)。 八、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4日9:00时,过期不予受理。 十、谈判地点: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十一、信息发布媒体: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王媛媛 电 话:0724-6075566 联系地址:荆门市掇刀区深圳大道39号 代理机构: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琼芳 电 话:13807268115 联系地址:荆门市东宝区长宁大道与泉口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来源:湖北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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