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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民政局海丰(十一月)县烈士陵园室内避难场所工程竞争性谈判12月11日

时间:2018-12-11 06:4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海丰县民政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9879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海丰县民政局 发布关于:海丰县民政局海丰(十一月)县烈士陵园室内避难场所工程竞争性谈判12月11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海丰县民政局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海丰县民政局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丰县民政局海丰(十一月)县烈士陵园室内避难场所工程竞争性谈判12月11日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海丰县民政局 的委托,拟对 海丰县烈士陵园室内避难避难场所工程 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12-321001-0033


《==招标投标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制定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丰县烈士陵园室内避难避难场所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19,062.78

四、采购数量:1宗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报名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委托的应同时带齐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2)提供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提供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身份证;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及身份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供应商具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报名时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备查)

3.采购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报名时间截止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 年12 月1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购买谈判(磋商、询价)文件,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8 年12 月20 日14 时30 分

九、提交谈判(磋商、询价)文件地点: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十、谈判(磋商、询价)时间:2018 年12 月20 日14 时30 分

十一、谈判(磋商、询价)地点:(详细地址) 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 (3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3 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焕庭 联系电话:0660-6389048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静 联系电话:0660-6604086
(二)采购代理机构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和平西路龙军花园A1A2栋3单元21楼
联系人:黄春媛联系电话:0755-83210326
传真:0755-83210326邮编:518109
(三)采购人:海丰县民政局地址:海丰县政府24国道县城西段648号
联系人:李静联系电话:0660-6604086
传真:0660-6697334邮编:5164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


来源:广东海丰县民政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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