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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1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地铁口及周边市容环境深化整治工作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2月11日

时间:2018-12-11 10:15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69902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发布关于:2018年12月1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地铁口及周边市容环境深化整治工作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2月11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11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新塘镇地铁口及周边市容环境深化整治工作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12月11日


广东沣泽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 新塘镇地铁口及周边市容环境深化整治工作服务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83-201812-789569-0061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塘镇地铁口及周边市容环境深化整治工作服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467,500   

四、采购数量:12个月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内容

服务期

最高限价

新塘镇地铁口及其周边市容环境深化整治工作服务采购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人民币346.75万元

1、详细服务规范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 《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5)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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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6.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出具《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凭以下(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资料前往购买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B、经办人如是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提交资料;

(4)公平竞争承诺书;

(5)声明承诺书原件(我司承诺未曾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 A、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B、以上资料报名时是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并提供原件核对。只接受已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及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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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2月12日 至 2018年12月25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沣泽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49号之四何济公大厦40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2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49号之四何济公大厦406

十、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2日12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49号之四何济公大厦406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2 月 12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詹工联系电话:020-83705070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冯生 联系电话:020-8289022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沣泽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水荫路2号西座504自编B23-1房
联系人:刘金凤联系电话:020-83705070
传真:020-83705070邮编:510060
(三)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地址:新塘镇府前路38号
联系人:湛灼辉联系电话:020-82771908
传真:020-82766490邮编:51134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沣泽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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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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