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17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环境信息中心网络基础环境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17日
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网络基础环境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网络基础环境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THCG[2018]01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海月、张闯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773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联系方式:田阳光0431-899631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海月、张闯0431—8117733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HCG[2018]0150 一、采购条件 受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的委托,我公司对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网络基础环境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项目采购X[20181128]-3803号)批准实行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来源:十环招标网提示:招标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网络基础环境改造及运维服务项目。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指定地点。 2.3 服务范围:网络基础环境改造及运维服务。 2.4 采购预算:206万元。 2.5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45个工作日完成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2.6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2.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外埠投标人须在吉林省有独立法人分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5人以上;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8年12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省政务大厅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定于2019年1月7日10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进行开标。 5.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贰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813号 联系人:田阳光 联系电话:0431-89963126 采购代理机构:天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地中央广场B8B栋1005室 联系人:胡海月、张闯 电话:0431—81177334 监督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包含本次招标内容;外埠投标人须在吉林省有独立法人分公司,技术服务人员在5人以上;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 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5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8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省政务大厅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7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7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来源:吉林吉林省环境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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