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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18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12月18日
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L20188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1348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系方式:吕飞 189436628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0431-81134876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08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ZL20188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维修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维修改造工程,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项目资金已落实。本工程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 第二标段: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孟家社区改造工程项目; 第三标段: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东田社区墙面装饰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文庭雅苑社区新址,桦甸街1042号; 第二标段:孟字社区办公楼内; 第三标段:东田社区办公楼内。 2.3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40天; 第二标段:100天; 第三标段:100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项目预算:总预算:1,226,181.00元; 其中:第一标段预算:381,208.00元 第二标段预算:494,048.00元 第三标段预算:350,925.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拟派出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月19日至 2018 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08室持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2015-2017)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缴费证明),近三年(2015-2017)类似业绩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安全(B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证件的原件也携带备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吉林大路格兰云天宾馆7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每个标段应提供人民币 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与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 联系人: 吕飞 电话: 18943662866 招标代理机构: 中联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08室 联系人: 李工 电话: 0431-81134876 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31-89230402 2018年 12月19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证明原件或依据住房城乡部建市[2015]140号文件规定出具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证明材料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级)合格证书。拟派出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4 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2.61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19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08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2月19日至 2018 年12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_11:30 时,下午_13:00 时至 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08室持单位介绍信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2015-2017)财务审计报告,近期缴纳税收证明及缴纳社保资金证明(缴费证明),近三年(2015-2017)类似业绩项目经理的注册证、安全(B证)及职称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证件的原件也携带备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吉林大路格兰云天宾馆7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长春市朝阳区前进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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