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大庆市政府采(2018)购中心关于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药学院通风设备采购C项目变更通知12月19日
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82498项目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来源:十环招标网==》 应采购单位申请,现对DZC20182498哈尔滨医科大学大庆分校药学院通风设备采购C项目进项变更,具体变更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交货(工)时间变更为:2019年3月10日前交货(工)验收完毕。 二、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8年12月2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谈判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谈判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12月24日9时30分。(9时30分前到达大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4楼等候区等候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18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