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改造[2018](二)(第二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2月20日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改造(二)(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改造(二)(第二次)项目 项目编号:JLXD-2018-ZC-4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5843263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系方式:崔贵军 1394411744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经理 18584326317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 三、其它补充事宜: 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长春师范大学的委托,就“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改造(二)(第二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邀请合格供应商就以下所需项目提交谈判应答文件。 1、项目编号:JLXD-2018-ZC-477 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20181130]-3849号 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改造(二)(第二次)项目 项目采购内容和数量:房屋修缮工程,数量一批。(具体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需求: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需求部分。 用户单位:长春师范大学。采购用途:美术学院改造。 项目预算14.64万元。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供应商须对上述采购内容进行完整响应,不完整的报价将被拒绝。 2、本项目适用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政策。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谈判文件售价: 每套300元人民币,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 12月25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节假日除外,午间不休息)。 购买采购文件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标书发售窗口。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按本邀请函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 (4)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被拒绝。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公章。 (5)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出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 6、本次采购进行资格后审,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内任何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特定资格条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 7、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1月3日下午13:00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谈判应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价人在谈判当日递交的报价文件。 8、谈判公告发布媒介: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采购人名称: 长春师范大学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联 系 人:崔贵军 电 话:1394411744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酒店2301室 电 话:18584326317 联 系 人:徐经理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1858432631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4.64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1月03日 13: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来源:吉林长春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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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竞争性 谈判 项目 美术学院 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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