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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20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河口市山水公园啤酒节临时用电安装及拆除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20日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梅河口市山水公园啤酒节临时用电安装及拆除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山水公园啤酒节临时用电安装及拆除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LYHJZB2018-121158-Z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连 项目联系电话:0437-31165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方式:宋先生159435998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段连0437-3116563 代理机构地址: 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河口市山水公园啤酒节临时用电安装及拆除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2018年12月20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梅河口市山水公园啤酒节临时用电安装及拆除工程项目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20181108】-0454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均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梅河口市山水公园啤酒节临时用电安装及拆除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LYHJZB2018-121158-ZC 2.3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工程建设地点:梅河口市山水公园 2.5采购预算:90万元。 2.6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8年12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9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梅河口市建设局610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梅河口市滨河南街612号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943599888 招标代理机构: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55号楼门市 联系人:段 连 电 话:0437-3116563 传 真:0437-3116563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外阜投标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相关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购买招标文件。(外吉企业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入吉登记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0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梅河口市建设局6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来源:吉林梅河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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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吉林 梅河口市 建设局 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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