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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环县交通运输局(11月)环县公用汽车站智能感知核录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12月21日
环县交通运输局环县公用汽车站智能感知核录设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受环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其环县公用汽车站智能感知核录设备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HXJTCG2018-027 二、谈判内容: 环县公用汽车站智能感知核录设备项目(参数详见文件)。 采购预算:37.347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原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函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2017年企业审计报告原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2017年企业年报公示证明原件(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打印并加盖公司印章;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需要提供近6个月(2018年4月至9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原件; (7)需要提供近6个月(2018年4月至9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及清单,清单需显示投标企业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等与本项目相关人员缴纳情况。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应当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负责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请于2018年12月21日至12月 25日(节假日除外,8:30-12:00,14:30-18:00)前来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103办公室)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时提供以上要求资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套。 五、递交谈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18年12月 28日9:00之前递交到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 12月28日9:00在环县财政局一楼采购交易厅进行谈判。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励辰 18909348410 环县政府采购中心: 田永涛 0934-4429297 环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来源:甘肃环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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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环县 设备 竞争性 谈判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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