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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下午发布]中心室外地面硬化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12月23日

时间:2018-12-23 11:23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永仁县人民法院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项目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706085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云南永仁县人民法院 发布关于:永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下午发布]中心室外地面硬化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12月23日的信息
来源:云南永仁县人民法院
2018项目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永仁县人民法院机构发布,
从2018项目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永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下午发布]中心室外地面硬化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12月23日

 永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室外地面硬化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编号:JDZB201803100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招标网==》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永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已获批准,工程资金为财政拨款。采购人为永仁县人民法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单位参加该工程进行谈判,我单位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确定中选人。

2、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永仁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室外地面硬化项目

2.2总投资约:811625.34元(大写:捌拾壹万壹仟陆佰贰拾伍元叁角肆分)。

2.3工程范围:施工设计蓝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已到位;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2.6工程地点:永仁县人民法院。

2.7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售后服务要求:符合建筑验收标准,按时间完成,质保期一年。

2、投标候选单位的考察及投标单位的确定

经永仁县人民法院考察后,推荐了9家单位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名单如下:

(1)云南永仁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2)云南永仁建筑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3)云南永仁鑫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云南兴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云南苴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云南互新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7)云南仁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云南莹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云南雄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 12月22日,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在永仁县纪委监委派注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刘跃龙的监督下,由招标人代表赵劲松、刘万萍在永仁县人民法院会议室对符合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进行抽签,随机抽取并确定3家单位作为本次招标项目投标邀请单位。其名单如下:

(1)云南永仁建工有限责任公司

(2)云南莹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云南雄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供应商资格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被邀请的单位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企业。竞标人拟派工程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1年(2017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除外)。

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供应商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应自行作出承诺。

4)供应商近三年未出现经营异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质量问题,未因不良记录被停止投标资格,在递交响应文件时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为准)。

5)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4、投标报名

4.1请谈判邀请单位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楚雄项目部(云南省楚雄市青龙河西路金康花园北院6号)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

l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l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l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原件);

l  拟参加投标工程管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注册单位必须与竞标单位一致)

l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注明工程名称);

l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l 云南省外的投标人还需具提供省外企业入滇备案登记资料;

注: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报名时提交代理公司存档。

4.3竞争性谈判文件1000.00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7日09:0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27日08:30时至09:00时(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昆明市五华区西园北路76号(楚雄大厦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谈判申请保证金缴纳金额及账户信息

保证金金额:1600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提交方式:电汇、转账、现金。

银行电汇请将投标保证金汇至以下账户:

户 名: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交通银行昆明安宁湖滨支行

账 号:551078325018010011335

注意事项:

1)银行电汇必须是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在汇款时须注明工程名称,提交至以上账户。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实际到账为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保证金一律视为供应商未提交保证金。

2)成交公示结束后,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未中选人的交纳渠道将保证金转账退还;工程中选人在签订合同后,致电联系代理公司本工程负责人,并将合同彩色扫描件(格式为PDF)发送至工程负责人邮箱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7.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上发布。其它网站转发无效,采购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8.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永仁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 赵科长

电 话:0878-6713410

代理机构: 云南加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楚雄市青龙河西路金康花园北院6号

邮 编: 675000

联  系 人: 小起

电 话: 15125925860

传 真: 0878-3241186   

日期:2018年12月24日

 


来源:云南永仁县人民法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竞争性   项目   云南   谈判   永仁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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