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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24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雪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2月24日
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雪项目 项目编号:2018-GFFW-5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宇佳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1603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7号 联系方式:任宇佳0451-5116030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钰涵、陈茂超0451-8421581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雪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8-GFFW-5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城安停车场公司清雪项目,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雪项目 2.2招标内容:桥下空间、广场停车场(共49处停车场地,约15万平方米)清雪、拉运 2.3服务周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 2.4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市区内 2.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如应包括清扫或保洁或清冰雪等; 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2月24日至2018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节假日除外),下午14 时至16时,在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获取招标文件,投标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下要求缺少任何一项,获取招标文件将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是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其他 7.1获取招标文件阶段及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将查询投标申请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否决。 7.2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须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近三年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企业、法定代表人),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7.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三路67号 联系人: 任宇佳 电话:0451-51160300 招标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系人:邱钰涵、陈茂超 电话:0451-84215818 2018年12月2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此次招标相关内容,如应包括清扫或保洁或清冰雪等;近三年内(2016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或异常名录等仅限于投标人,不包括投标人下属独立法人或负责人性质的分公司,下同)、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3.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4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黑龙江哈尔滨市城安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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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黑龙江 哈尔滨市 招标公告 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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