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盛发工程建设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禄劝县2018年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省柴节煤炉灶项目物资采购”的供货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特邀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以下简称“供货商”)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1.本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禄劝县2018年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省柴节煤炉灶项目物资采购(第一标包: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 1.2交货地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办公室(采购人指定地点)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标段划分:本次竞标共为两个合同段 1.5供货时间:合同签定后5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验收合格。 1.6采购内容:太阳能热水器采购及安装(300台),采购控制价:510000.00元(伍拾壹万元整)。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竞标人对所投标包项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的技术和服务要求、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2.竞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2.2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关键部件要带有制造商生产标识,不接受贴牌生产的产品; 2.3如生产制造商为云南省以外注册的单位,云南省内要有办事处或维修服务机构; 2.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2.5按昆监管委发【2013】2号文规定提交投标人廉政承诺; 2.6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经招标人查询,存在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形的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息查询; 2.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