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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27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梅河口市正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18年烘干塔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2月27日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受梅河口市正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烘干塔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三条 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2018年烘干塔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20181228-GC01-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6444504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梅河口市正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梅河口市小杨乡大杨村 联系方式:高先生0435-42220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1364445043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8年烘干塔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20181228-GC01-G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烘干塔维修改造工程已由梅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X[20181129]-0481号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梅河口市正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及非财政性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2018年烘干塔维修改造工程。共一个标段,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2.2 采购内容:装卸、输送、安装、维修等: 标段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供货地点 | 供货期 | 付款方式 | 一标段 | 塔前斗提机1台 低破碎提升机1台 皮带输送机7台等 详情请见采购清单 | 87.7382 | 梅河口市正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内交货并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及财政资金落实后,全额支付。 | 2.3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粮仓机械专业制造企业),且对上述产品有生产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投标报名期间内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所供货物需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2 月 27日至 2019年 1月 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 时,下午14:00时至16:00_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被授权人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1日14时00分,地点为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5.2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梅河口市正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地 址: 吉林省梅河口市小杨乡大杨村 联系人: 高先生 电 话: 0435-4222067 招标代理机构: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3644450435 2018年12月2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粮仓机械专业制造企业),且对上述产品有生产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安装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投标报名期间内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5所供货物需满足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或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73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7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0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梅河口分公司(梅河口市滨河南街天成国际61号楼9门市)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梅河口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标室(建设局610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来源:吉林梅河口市正龙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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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粮食 吉林 梅河口市 招标公告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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