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东市平安[下午公告]区第一高级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12月27日
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海东市平安区第一高级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海东市平安区第一高级中学委托,拟对海东市平安区第一高级中学学生课桌椅采购安装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海东市平安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972-8613242 |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