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29日上午发布发布关于泉州市丰泽区城市园林绿化开发有限公司桃花山公园管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2月29日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丰泽区城市园林绿化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桃花山公园管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桃花山公园管护工程 项目编号:QZJL20181006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59599572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丰泽区城市园林绿化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建设大厦7楼 联系方式:黄先生 159599572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小郭0595-2279566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泉州市丰泽区城市园林绿化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委托对桃花山公园管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1、招标编号:QZJL201810066 投标人的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及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应含有绿化施工或绿化养护);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3投标人应在泉州地区设立相应的服务机构,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机械设备及工具。 2.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税务网站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社保网站打印);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2.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2.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叁拾贰万捌仟壹佰壹拾捌元整(¥328118.00元),预算单价详见采购一览表,超过预算审核价或预算单价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拟参加投标的投标人2018年12月29日起至2019年1月7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200元,售后不退。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开标时间:2019年1月18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7、投标报名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8、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黄先生 15959957219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8.4条的约定。 10、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E-mail: qzjlzbdl@163.com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795666 传 真:(0595)22512088 联系人:小郭、小张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2301012830009195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及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应含有绿化施工或绿化养护);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2.3投标人应在泉州地区设立相应的服务机构,应具备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机械设备及工具。2.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税务网站打印)、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也可从社保网站打印);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则应提供最新月份的相关证明材料。2.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书面声明)。2.6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811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8日 17:58 至 2019年01月07日 17:58(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泉州市丰泽区大山边路71号<广汽丰田汇京大坪山店边>)。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来源: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城市园林绿化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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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福建 泉州市 开发有限公司 园林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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