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12月30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账务实训教学及精品课程软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12月30日
受福建技师学院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RWZB[GK]2018135、账务实训教学及精品课程软件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1、招标编号:[3500]RWZB[GK]2018135
2、项目名称:账务实训教学及精品课程软件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1 | | 1-1 | 财务实训教学软件 | 否 | 1(套) | 160,000.0000 |
| 160000 | 3200 | | 2 | | 2-1 | 精品课程软件开发 | 否 | 2(套) | 140,000.0000 |
| 140000 | 28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应用软件开发服务,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并视为无效投标。进口产品,适用于(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监狱企业,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信用记录,适用于(所有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招标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 明细 | 描述 |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 若投标人尚未进行2018年度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并视为无效投标。 | 根据(闽财购〔2013〕3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并视为无效投标。需提供声明函及报价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单位公章)。 | 包:2| 明细 | 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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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说明 | 若投标人尚未进行2018年度财务审计的,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 |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并视为无效投标。 | 根据(闽财购〔2013〕3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前来投标,非小微企业的投标将被拒绝并视为无效投标。需提供声明函及报价人(小、微企业)和投标产品(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资金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以下内容:①实行电子缴纳方式的,应提供向税务机关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及银行出具的缴款收讫凭证复印件;②实行现场缴纳方式的,应提供税务机关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社会资金证明。(证明材料应加盖缴纳企业单位公章)。 |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8-12-30 08:30 报名截止时间:2019-01-13 17:55 9、投标截止时间:2019-01-22 14: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01-22 14:30,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福建技师学院 地址:福建省闽侯县荆溪镇光明村下沙31号 联系人姓名:陈老师 联系电话:0591-22186260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项目联系人:张增晖 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网址:cz.fjzfcg.gov.cn 开户名: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2018-12-29
来源:福建福建技师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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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软件 项目 福建 账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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