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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12月30日下午发布发布关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保障大队营房修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12月30日
内蒙古恒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保障部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保障大队营房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保障大队营房修缮工程 项目编号:NMHS201901-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471-65383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保障部 地址: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 联系方式:宋助理 0471-65383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恒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郎海臣 0471-6519099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35号凤凰新城7#-1-17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3、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本单位注册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无在建项目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4、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5、投标(企业)单位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6、投标企业必须具备近三年有与本工程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当的施工业绩;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12月29日 09:00 至 2019年01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恒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1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1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恒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内蒙古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蒙古总队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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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工程 内蒙古 人民武装 营房 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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