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委托,对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无创呼吸机)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9日五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编号:0835-190Z22802201采购项目名称:广医五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五)采购预算:人民币205万元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 投标产品隶属医疗器械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证;
4. 供应商信用记录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主体。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审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于2019年5月5日起至2019年5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21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9年5月21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5月21日10时00分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