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核医学科影像中心扩建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项目名称: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核医学科影像中心扩建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0835-190F34202031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司徒先生、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8、3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王老师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253号珠江医院
联系方式:020-616436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司徒先生、刘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设计周期 | 项目预算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核医学科影像中心扩建工程设计项目(第二次) |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住院楼负一楼 | 合同签订后 5 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5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0 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 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 人民币21万元 |
注:(1)详细要求请查阅磋商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供应商必须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二级以上(含二级)建筑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数据版块中查询),并提供证件复印件与查询页面打印件。供应商过去三年内与招标人(采购人)无发生过合同履约纠纷(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供应商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21万元
时间:2019年5月20日8:30起至2019年5月27日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售价总和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31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五、开标时间:2019年5月31日14时30分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5月27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选择以下方式报名,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
1、现场购买: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供应商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电汇购买:
1)将磋商文件费用汇入:
收款人: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1490907053003335
并请注明事由:0835-190F34202031C1标书款
2)将汇款底单(须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及上述报名资料快递至我司或将扫描版发至我司邮箱:gdyzgj@163.com。
(备注:①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报价资格的确认。报价资格最终根据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②已完成报名的供应商请按照磋商文件“提示1:“南方招标与采购网交易平台注册登记指南和流程”进行供应商注册工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