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关于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人民政府(环卫所)木渎旅游开发区 道路[2018]保洁管理服务项目的补充公告1月8日
t 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四章招标书内容中增加条款如下:
五、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件的规定: (一)小微企业的价格分评审: 1、中小微型企业的认定: 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提供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带最新一期的企业纳税证明、社保缴纳证明时,可以认定为中小微企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附件资料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招标网==》
2、价格分的折扣:对于小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对微型企业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二)信用记录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 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 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 评审小组在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t 将原招标公告中“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自标书发出之时起至2018年1月8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例外) 现更改为: 出售时间:自标书发出之时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节假日例外) t 将原招标公告中“十一、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1月15日” 现更改为: 十一、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 1月15日。 本公告为SZSD2017-WZ-G-025号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未作变更部分按原采购文件执行。 苏州时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1月8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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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保洁 道路 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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