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一月]理中心关于无锡市人民医院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项目更正公告1月9日
项目编号:YGZXCG2017-124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受无锡市人民医院委托,就其免散瞳眼底照相机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已于2017年12月29日在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站上发布了竞争性谈判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原采购公告主要信息 原采购项目名称:免散瞳眼底照相机 原采购项目编号:YGZXCG2017-124 原采购项目预算:35万元 原公告日期:2017年12月29日 原公告媒体: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及内容: 报价时间:2018年1月12日09:00至09:30 报价地点: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第一开标室(无锡市梁溪区文华路99号) 谈判时间:2018年1月12日09:30 谈判地点: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第一评标室(无锡市梁溪区文华路99号)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2018年1月12日 确定成交单位时间: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第一评标室(无锡市梁溪区文华路99号) 如采购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更正日期:2018年01月09日。 三、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我采购办,传真:0510-85739907,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1、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 地址:无锡市梁溪区文华路99号 邮编:214021 联系人:郭丽凤 朱晓琳 电话及传真:0510-85817591、85739907 2、采购人:无锡市人民医院 地址:无锡市清扬路299号 联系人:宋惠珠 电话:0510-85350840 无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采购与药具管理中心 2018年01月09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更正 项目 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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