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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1月]街道办事处关于尹山湖经济服务中心炊事机械项目的补充通知(一)1月10日

时间:2018-01-10 17:3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更正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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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2018更正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1月]街道办事处关于尹山湖经济服务中心炊事机械项目的补充通知(一)1月10日


各投标单位:


现将2017年12月21日发布公告的SZCD2017-WZ-G-007号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尹山湖经济服务中心炊事机械”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及投标开标安排进行如下修改:


一、将评分标准“(二)技术质量及售后:51分”中的第1项“1、深化设计方案(8分)”修改为:


1、深化设计方案(8分)


根据投标人深化的平面布置、水、电、地沟、排风等施工布局图进行酌情打分,须符合相关卫生和消防要求(8分):优良7-8分;较好5-6分;一般0-4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将评分标准“(二)技术质量及售后:51分”中的第3项“3、产品品质比较(6分)”修改为:


3、产品品质比较(6分):


(1)根据投标人所提供不锈钢加工制品的技术图纸、生产工艺、由权威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质检报告进行比较:优良3分;较好2分;一般0-1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注:开标现场提供质检报告原件核验,无原件不得分。(招标文件提及的厂制品指不锈钢加工制品)


(2)根据投标人所提供非不锈钢加工制品的品牌知名度比较并结合产品说明书或产品彩页、检验报告等比较后酌情打分。


(需提供非不锈钢加工制品品牌彩页,技术参数及规格,根据提供资料产品的优良性、完善性,准确性等进行比较评, 优良3分;较好2分;一般0-1分)


注:开标现场提供检验报告原件核验,无原件不得分。


三、将评分标准“(二)技术质量及售后:51分”中的第9项“9.项目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比较(所有人员需提供在其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8分)”修改为:


9、项目实施专业技术人员比较(所有人员需提供在其投标单位缴纳的近3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8分):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安装人员具有有效期内的焊接与热切或焊工作业操作证(资格证);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4分。


(2)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配备的其他安装人员具有相应工种的资格证书,每提供一本证书得0.5分,最高3分。(注:本大项(1)、(2)项不得重复得分。)


(3)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配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1分。  


注:上述三项证书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无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


四、将评分标准“(二)技术质量及售后:51分”中的第10项“10、产品专利比较(3分)”修改为:


10、产品专利比较(3分):


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产品所获得的专利的情况进行比较,在0-3分内评定。


注:开标现场提供专利证书原件检验,无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不得分。


五、将评分标准“(三)、综合实力(18分)”修改为:


(三)、综合实力(18分):


1、投标单位综合情况比较:提供2016年度或近一年内的经国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须为盈利状态,且无不良负债的得3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投标单位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厂房生产环境情况比较(2分):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土地证房产证复印件及厂房现场实景彩色照片不低于5张,资料齐全且现场环境整洁有序得2分,环境一般的得1分,环境差的不得分。


3、投标单位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政府部门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验,否则不得分)。


4、投标单位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得2分。(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带至开标现场核验,否则不得分)。


5、投标单位或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具有提高产品工艺性能所需的激光切割机、生产数控折弯、冲床等生产加工设备情况(3分):由评委比较后在0-3分内评定。(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设备清单及介绍、设备实际厂内图片,设备采购合同及购买发票复印件)。


6、类似项目业绩案例比较(6分):


注:投标单位提供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并验收结束的类似业绩证明,有效得分的类似业绩必须同时符合以下①、②、③的规定,缺任一资料,相应类似业绩不得分。


①合同金额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且该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若为外币,则按照开标当天汇率换算):


单项合同金额在150万元(含)及以上每份得3分,最高得3分;


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150万(不含)每份得1.5分,最高得3分。


②发票金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50%,且投标文件中的发票复印件内容清晰完整。


③相应的合同履行完的验收报告。


注:开标现场提供相应业绩合同、发票、验收报告原件核验,无原件或原件不全的不得分。


六、将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延长至2018年1月12日每日9:0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七、投标、开标安排修改为:


(1)投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13:00-13: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13:30(北京时间)


(4)投标、开标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宝带东路345号文化创意大厦301室


 


特此通知!


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0日


附: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人: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郭巷街道办事处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郭新东路1号


联系人:沈建群  联系电话:051265961696


(2)采购代理机构:苏州诚德天工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苑街21号苏苑饭店商务楼四楼403-08室 


邮编:215128


联系人:孙清武


电    话:0512-68557982,传真:0512-68557251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吴中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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