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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的更正(上午公告)公告3月27日
招标编号:JSZHCG2018-05 一、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安监环保局的委托,就其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于2018年3月22日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公开招标公告,现发布更正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原招标公告主要信息: 1、招标范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环评现状监测方案、环评报告书评审、会务、聘请专家、审批、批复(包通过评审); 2、采购预算金额:90万元;最高限价:80万元; 3、服务范围:硕放街道镇域46平方公里; 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内完成环境监测方案,工作人员现场服务时间不少于30个工作日,90日历天内完成环评报告书初稿,150日历天内环评报告书通过江苏省环保厅报批手续并负责审查通过; 三、更正事项及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P13页: 商务标部分: (1)投标报价 10分 (2)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 40分 现更正内容: 商务标部分: (1)投标报价 15分 (2)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 35分 (二)原招标文件P14页: (1)投标报价1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40分 A、投标供应商能力。(12分) 1、投标供应商或其子公司具备环境检测能力,持有CMA证书得2分;是子公司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供应商具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AAA证书,得2分(事业单位视同具有资信等级AAA证书)。 3、投标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满足一个得1分(所有认证均需在有效期内)。(共计3分) 4、投标供应商具有住建部核发的环境工程甲级设计资质证书的,得3分; 5、投标供应商具有省级以上环境工程重点实验室的,得2分。 注:以上均需提供证书原件。 现更正内容: (1)投标报价15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进行评审。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投标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投标供应商综合实力评价35分 A、投标供应商能力。(7分) 1、投标供应商或其子公司具备环境检测能力,持有CMA证书得2分;是子公司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供应商具有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等级AAA证书,得2分; 3、投标供应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满足一个得1分(所有认证均需在有效期内)。(共计3分) 注:以上均需提供证书原件。 四、更正日期:2018年3月26日 如招标文件涉及到以上修改的部分,其具体要求视同做相应修改。请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我公司,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 五、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江苏无锡空港经济开发区安监环保局 联 系 人:万晨圆 联系电话:0510-85305010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政通路11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雨晴、邵晓红、吴敏 联系电话:0510-82112159 传 真:0510-82112159 联系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邮政编码:214000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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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江苏 更正 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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