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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市政绿化管理中心关于绿化养护管理6个(2018)标段的更正公告44月5日

时间:2018-04-05 07:59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江苏财政厅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更正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4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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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2018更正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江苏财政厅机构发布,
从2018更正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市政绿化管理中心关于绿化养护管理6个(2018)标段的更正公告44月5日


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市政绿化管理中心委托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绿化养护管理6个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现做如下补充(变更)通知:



一、项目名称:绿化养护管理6个标段



二、招标编号:SZTMD2018-WJ-G-001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8-3-1



四、补充(变更)内容:



(一)经采购单位确认,在绿化养护管理6个标段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中标单位人员投标时使用的职称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时交采购人保管”均更正为:



中标单位人员投标时使用的职称证书原件在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审核真实性,无需交采购人保管。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原文件中1、管理项目组:本项目每个标段均要求配备1名项目经理和1名养护队长组成管理项目组,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招标网==》
需会使用手机上传照片,需加入招标人绿化养护群。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要负责与招标人安排的绿化管理人员对接,包括信息资料的互通、日常管理的对接等。养护队长主要负责养护工人的管理。上述人员实行常日制上班,在招标人处考勤每周不少于5天。每缺勤一次扣100元/次。当月项目组成员累计缺勤10次及以上时除直接扣款外另扣当月养护考核分数5分。



更正为:1、管理项目组:本项目每个标段均要求配备1名项目经理和1名养护队长组成管理项目组,女性50周岁以下,男性60周岁以下。需会使用手机上传照片,需加入招标人绿化养护群。项目经理需具备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主要负责与招标人安排的绿化管理人员对接,包括信息资料的互通、日常管理的对接等。养护队长主要负责养护工人的管理。投标文件中所列用于本项目的人员在招标人处均需进行考勤,考勤要求每人每月不少于20天。每缺勤一次直接在当月养护考核总分中扣0.5分/次。



 



(三)更正为: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8年5月4日09:30(北京时间)



 



(四)原文件中四、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纸本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4月17日09:00(北京时间)



2、网上投标文件和纸本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4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更正为:



1、纸本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5月4日09:00(北京时间)



2、网上投标文件和纸本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4日09: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4、接收人: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十三)原文件中五、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8年4月17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更正为:



1、开标时间:2018年5月4日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五、联系事宜



1、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市政绿化管理中心



联系人:程皓  联系电话:0512-63969312



2、招标代理人(机构):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因统一装修临时地址:苏州市十梓街327号沧浪科技创业园1号楼604室



联系人:高飞、叶韵、吴苏玲、刘静



电话:0512-65231142    传真:0512-65231143 



六、有关说明  



(1)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3)本公告在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天美达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发布。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更正   太湖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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