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苏州市旅游与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关于宿舍家具、学生课桌椅采购项目的补充公(下午发布)告5月24日
根据SZWY2018-G-012号招标文件,做如下补充说明及相关信息更正: 第一标段: 1、? 第一标段评分标准中: 投标单位近两年签订并完成类似项目成功案例10分 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每提供1份得1分 ,<1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0.5分,最高10分 (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的复印件,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的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每份合同的销售发票汇总金额不低于50%,合同日期及销售发票日期必须为开标前) 更改为: 投标单位近两年签订并完成类似项目成功案例6分 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每提供1份得0.5分 ,<10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0.2分,最高6分 (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的复印件,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的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 《==招标投标法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每份合同的销售发票汇总金额不低于50%,合同日期及销售发票日期必须为开标前) 2、? 第一标段评分标准(四)售后服务比较中增加: 验收方案要求:4分 1、? 投标单位提供原材料验收方案;1分 2、? 投标单位提供半成品验收方案;1分 3、? 投标单位提供成品出库验收方案;1分 4、? 交货前组织采购单位及第三方机构验收方案;1分 3、? 根据第一标段评分标准中各小分值的调整,各类总分相应调整。 第二标段: 4、? 第二标段评分标准中: 投标单位近两年签订并完成类似项目成功案例7分 单项合同(完工)金额≥人民币50万元,每提供1份得1分 ,<5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0.5分;7分 (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的复印件,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的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每份合同的销售发票汇总金额不低于50%,合同日期及销售发票日期必须为开标前)。 更改为: 投标单位近两年签订并完成类似项目成功案例3分 单项合同(完工)金额≥人民币50万元,每提供1份得0.5分 ,<50万元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份得0.2分;3分 (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的复印件,销售合同及销售发票的原件核查,不提供原件的本项不得分。每份合同的销售发票汇总金额不低于50%,合同日期及销售发票日期必须为开标前)。 5、? 第二标段评分标准(四)售后服务比较中增加:: 验收方案要求:4分 投标单位提供原材料验收方案;1分 投标单位提供半成品验收方案;1分 投标单位提供成品出库验收方案;1分 交货前组织采购单位及第三方机构验收方案;1分 六、根据第二标段评分标准中各小分值的调整,各类总分相应调整。 以上补充通知与原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并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苏蠡大厦601 邮政编码:215000 联系人:朱敏、席兰 电话:0512-65134351 13451500373 传真:0512-65303181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3日
来源:[db:地域]江苏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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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家具 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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