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潍城区荷溪文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潍坊市潍城区荷溪文苑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WCH-2017-065 三、采购项目情况: 标段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项目预算 | 施工 | 详见招标文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 6264.4万元 | 监理 | 详见招标文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独立企业法人。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 工程竣工结算值的1% |
四、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9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无需现场报名)。 (1)供应商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weifang.gov.cn)注册、诚信入库并进行网上报名。已注册的企业可直接报名。 3.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及报名程序: (1)诚信入库: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供应商需先进行诚信入库,注册时诚信库审核地区请选择“市辖区”或“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上传证件:注册完成后通过网站会员中心“企业会员系统”登陆,选择“供应商”类型,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有关证书和资料的原件图片或扫描件(上传复印件的,验证将不被通过)。 (3)网上验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验证,验证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验证时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验证时限为1个工作日,请各供应商尽早提前注册,避免因验证时间不足而影响投标报名)。 (4)报名:供应商从“企业会员系统”登陆,在“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中,找到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报名”进行网上报名(投多个标段的,每个标段均需点击“报名”报名),也可用手机扫描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左侧二维码,下载“交易通”APP,使用手机报名。 (5)保证金缴纳(退款)情况查询:开标前,供应商已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可以登陆交易系统在“采购业务”?“保证金缴纳退回查询”中,点击相应标段的“查询”按钮,可查看所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缴纳(退款)成功。 注:系统操作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右侧“视频课堂”观看各操作步骤的视频讲解或在“资料下载”?“综合下载”中下载“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操作手册”和“企业网上注册登记入库常见问题解答”。 4.获取采购文件:请已报名供应商于2018年1月3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系统”,在“业务管理”?“采购文件下载”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本项目为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依法审查资格。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评审时资格审查通过。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0日8时00分至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二会议室(高新区东方路3396号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潍坊市财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潍城区东风街408号 联系人:张道光 联系电话:0536-8188812 招标人:中共潍坊市潍城区委党校 地 址:潍坊市潍城区河口路5号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0536-2250639 2、代理机构: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渤海路3798号 联系人:朱玉倩 联系方式:18265646750 八、其他 1、供应商资格评审阶段,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审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查询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对列入潍坊市国家税务局、潍坊市环境保护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提出、答复、变更、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有关网站发布。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网站信息及进入交易系统查询,或于开标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 3、若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潍坊市信用办推送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市环保局发布的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中,在规定的时限内禁止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参与相关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本项目发布的媒介为:潍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潍坊市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发 布 人:山东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