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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02日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于下午发布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香菇挂面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2日
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产1万吨香菇挂面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香菇挂面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HBXS 201711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085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 联系方式:夏经理:0722-33085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涂小娇:0722-3253478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四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年产1万吨香菇挂面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就年产1万吨香菇挂面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名。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二条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 2.2工期:150日历天 2.3预算金额:约人民币700万元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项目的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内容; 3.2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合证)、企业工商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3.3投标人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下同)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的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且没有在建工程、压证管理及限制投标情形;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管理机构须配备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上岗)证的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安全员须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 3.6 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企业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5.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拟派本项目建造师)到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二人的身份证原件及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QQ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合证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年份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⑤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证书、身份证及“五大员”岗位证书、身份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申请人社会养老保险登记证、缴纳的2017年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⑦申请人须向其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经查询,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建造师自2015年12月至今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⑧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23日15时00分,地址: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四楼)。 6.2递交人须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经理 联系电话:0722-3308503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昕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 联 系 人:涂小娇 联系电话(传真):0722-3253478 2018年1月2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2日 08:00 至 2018年01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随州市曾都区擂鼓墩大道58号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来源:湖北湖北金银丰食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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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湖北 招标 工程 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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