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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高峰镇东岭(2018)村梅家沟通组公路工程三次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2日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安县高峰镇人民政府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高峰镇东岭村梅家沟通组公路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峰镇东岭村梅家沟通组公路工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条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国务院对特定招标项目的评标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X-SL-17092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地址:镇安县高峰镇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凤城十二路首创富北高银26幢25层 联系方式:0914-533835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1、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2、采购预算:12万元 六、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 1、供应商于2018年1月3日至2018年1月5日(节假日除外,8:00-12:00、14:30-17:30)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地点: 镇安县文卫路皓悦明珠A座一单元六楼。 3、购买谈判文件请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明经办人联系电话)。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递交 1、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10日 15:00(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2018年1月10日15:00(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商洛分公司会议室(镇安县皓悦明珠A座1单元6楼)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十、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本次谈判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18220953334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女士 17342483252 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详见谈判文件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日
来源:陕西镇安县高峰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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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国际 竞争性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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