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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04日大冶市国土资源局于下午发布大冶市不动产数据整合采购项目1月4日
大冶市不动产数据整合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冶招[2018]004号 一、招标条件 依据冶财采计备[2017]0157号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大冶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大冶市不动产数据整合采购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大冶市不动产数据整合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大冶市不动产数据整合 最高限制价:伍佰陆拾万元整(¥5,600,000.00元) 服务周期:大冶市不动产数据整合建设工期为300日历日,同时须对大冶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及数据项目进行3年维护。 服务地点:大冶市及其周边。 成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国家、行业技术规定进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质量要求标准。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 2.《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 3.《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4.《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 5.《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成果汇交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是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机构。 2. 投标人必须具备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测绘资质证书,专业范围必须包含不动产测绘(或地籍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3.投标人必须提供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则不提供); 4.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6.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月 4 日至 2018年1月 24日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登录“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制作费400元/份,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 月25 日上午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301 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政府网(招投标板块)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冶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24号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3872067556 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传真:18972808636 地址:大冶市武商量贩后 2018年 1 月 4 日
来源:湖北大冶市国土资源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招标 大冶 湖北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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