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1月04日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高阳镇常寨村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1月4日 |
| 时间:2018-01-04 15: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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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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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04日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于下午发布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高阳镇常寨村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标段二次招标公告1月4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高阳镇常寨村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招标人为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的监理标段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高阳镇常寨村道路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标段二次 2.2、招标编号:ZYZB(K)-[2017]-1204号 2.3、投资总额:约 265万元 2.4、建设地点:高阳镇常寨村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合格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第三标段:对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三标段: 1、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杞县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总监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与地点 4.1、请于2018年1月 4 日至 2018 年 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8: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四楼6411室投标报名服务台(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营业执照即可)、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项目总监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不查看原件);以上资料装订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查询无行贿所需的资料一份。 注:根据豫建建[2016]3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但应提供盖章复印件,保证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 4.4、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的2%取整提交,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号:5030629900012 地址:杞县建设路中原银行一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8年1月 24日10 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时间:2018 年1 月24日 10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十一楼开标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7.2、届时拟定的项目总监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证(注册监理工程师)原件亲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由招标人代表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现场共同验证,签字确认后拟派项目总监可自行离场。拟定的项目总监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高阳东村3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837853888 代理机构: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高新区莲花街11号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5890981510
来源:河南杞县高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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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杞县 招标 资格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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