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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04日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于下午发布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2016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鸡冠区二期)环卫工程五标段公开招标公告1月4日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受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鸡冠区二期)环卫工程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2016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鸡冠区二期)环卫工程五标段 项目编号:2018-8-00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3497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95号 联系方式:高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6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鸡冠区二期)环卫工程五标段 招 标 公 告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的委托,对2016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鸡冠区二期)环卫工程五标段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一、招标编号:2018-8-00015; 二、项目名称:2016年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项目(鸡冠区二期)环卫工程五标段; 三、招标内容:1托3压缩收集站(详见招标文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46万元; 五、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供货,并且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地点:鸡西市鸡冠区; 六、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4年度-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注册时间不足三年,以注册时间为准)。 4、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近六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授权委托人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对其提供的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类似项目供货经验;参加本项目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至少三项,并提供招标公告打印页(并提供可查询的网址)、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打印页(并提供可查询的网址)、合同及验收书。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查询时间范围必须包含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出具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 投标人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应当真实有效,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八、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本项目的资格条件并确定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者,须到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明、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法人报名的需提供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被缴纳人与投标人的劳动合同)、完税证明、审计报告、业绩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代理公司留存),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1月11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逾期不予受理。 九、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获取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获取费用:500元/包,售后不退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不予接收。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开标大厅。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和平北大街95号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045718222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项目经办人:高女士 电 话:0451-82334976 电子邮箱:zc82334976@163.com 2018年1月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5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淮河路377号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略
来源:黑龙江鸡西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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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招标 工程 中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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