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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04日海口市市政管理局于上午发布海口市市政管理局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二期)工程及市区高架桥梁美化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4日
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海口市市政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二期)工程及市区高架桥梁美化工程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二期)工程及市区高架桥梁美化工程PPP项目 项目编号:ZSFH2018-HK-G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898-68723921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北楼5楼 联系方式:李先生0898-687239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设泛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沈先生1510162323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红联南村46号院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二期)工程及市区高架桥梁美化工程PPP项目 2.项目编号:ZSFH2018-HK-G001 3.项目实施机构: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4. 项目建设内容及投资规模: (1)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二期)工程子项目 本项目为拓展景观照明“T”字架构,将滨海大道亮化段从秀英港延伸至长彤路段,同时考虑到海上夜游路线,需要进一步完善秀英港周边有关楼宇及景观照明。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以滨海西路延伸段及秀英港周边区域建筑场景为重心,串联一期海口湾场景,展示完整连续的滨海城市门户界面。以滨海西路延伸段的市政道路绿化带,以及龙昆路、长堤路(海甸溪北岸)部分绿化带为纽带,塑造“T”轴城市夜景丰富层次。以海岸线为节点,打造特色城市夜景活动空间。建设涉及海岸线及道路长度约12km,建筑数量约420余栋。 (2)海口市市区高架桥梁美化工程子项目 项目位于东环路接入龙昆南路至花鸟市场段(565-637号桥墩),沿途经过海口东站,最终跨越椰海大道后继续与迎宾大道向南并行至花鸟市场,拟对该路段铁路桥梁进行涂装,全长约230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桥梁涂装工程、绿化带修复工程和路面结构修复工程等。 上述建设内容以市政管理局通知或海口市相关部门最终审批结果为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市政管理局可对建设内容予以先行调整,相应审批手续由市政管理局协助项目公司予以完善。 海口市人民政府及市政管理局享有在建设期间减少项目建设数量、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以及调整运维内容和标准的权利。若因项目建设和运维数量、内容、标准的减少造成投资减少或融资规模减少,中选社会资本须无条件接受,不得追究海口市人民政府及市政管理局任何责任。本项目中任一子项目最终未能获批建设,不影响本项目的其他子项目的实施。 本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合计54776.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891.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827.37万元,预备费用4057.48万元。最终投资规模以海口市政府财政部门审定的竣工决算值为准。 其中,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二期)工程子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48666.3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1024.6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36.82万元,预备费用3604.91万元。 海口市市区高架桥梁美化工程子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6109.7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66.6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0.55万元(含铁路施工配合费1008.45万元),预备费用452.57万元。 5. 项目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本金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执行,本项目资本金比例最低为总投资的20%,即10955.22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融资等渠道解决,即项目融资部分为总投资的80%,即43820.87万元。项目资本金、融资比例以项目公司与融资机构签订的融资合同中约定为准。 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独资成立,注册资本设定为5000万元,以货币资金出资。如中选社会资本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在项目公司占股不得低于40%。除项目公司注册资本外的其余项目资本金,由中选社会资本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出资(含注册资本金出资)所使用资金须为企业自有资金,不得使用企业债、专项基金等有明确投资方向且负有还本付息义务的资金。 若项目公司采用全部由自有资金方式投资的或除项目资本金外仍有部分自有资金与部分融资联合方式投资的,项目公司应在项目资本金全额到位前,向市政管理局提交资金配置方案,经市政管理局同意后执行。待项目资本金全额到位,后续到位资金予以计算建设期利息。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首批出资金额为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25%,需在项目公司注册之日起二十(20)日内一次性出资到位。其余项目公司注册资本按照项目进展情况逐步出资到位,且须满足项目融资的需求。 如因项目规模或贷款条件调整导致需要追加项目资本金的,由中选社会资本以增加项目资本金的方式追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做调整。追加项目资本金后,项目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保持不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于2018年 1月 3日公开发布《海口市城市景观亮化(二期)工程及市区高架桥梁美化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并于2018年1月25日对申请人进行了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为合格投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4776.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3日 21:21 至 2018年01月10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hkcein.com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海甸五西路28号建安大厦附楼,详见会议室标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佰万元(¥5000000.00);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保证金缴纳形式:现金转账、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银行转账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缴纳;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行:建行海口友谊支行 户名: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4600 1002 9360 5977 7777。 如采用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须满足以下条件: 1、保函受益人为实施机构; 2、投标人出具承诺书,承诺保函真实合法有效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3、采购评审结束后,保函将于网上公示; 4、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保函的保管和存档。
来源:海南海口市市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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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工程 海口 滨海 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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