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延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处延安市“互联网+政务”平台项目监理竞争性(下午公告)谈判公告1月4日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延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处的委托,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延安市“互联网+政务”平台项目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YAZCXT2017-110 二、项目名称:延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处延安市“互联网+政务”平台项目监理 三、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实施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金额: 1.项目内容(共分一个标段):延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处延安市“互联网+政务”平台项目监理(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三部分表载明内容); 2.采购预算金额: 贰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214400元)。 六、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包括国税或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出具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企业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4)投标企业需提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5)投标企业拟派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供应商在报名时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见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不接受扫描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壹套,所提供的资质复印件概不退还。 七、谈判文件发放: 1.发放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4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放地点: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A224室 3、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楼 七、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9日 上午9:00前 八、开启时间:2018年1月9日上午9:00整 九、谈判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公共交易中心洽谈室 十、采购人:延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处 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13891110077 十一、谈判组织机构: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文件联系人:刘先生 任女士 联系电话: 0911-2162224 0911-2162254 保证金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54 开标现场、中标公告及合同编写联系人:李女士 高女士 周先生 联系电话:0911-2162221 合同签订联系人:任女士 冯先生 张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22 0911-2162252 邮 编:716000 附:介绍信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2日 附件: 介 绍 信 兹介绍我单位 同志赴贵单位办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领取采购文件相关事宜,请贵单位予以办理。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领取人姓名: 领取人身份证号: 领取人联系电话: 领取人电子邮箱: 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来源:陕西延安市行政审批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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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谈判 互联网 竞争性 延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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