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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05日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于下午发布抚仙湖环卫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招标公告1月5日
抚仙湖环卫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成都市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或招标人”)的委托,就抚仙湖环卫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抚仙湖环卫设备购置及维修项目 1.2采购编号:CDZX-201712-028 1.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5采购内容:购置车厢可卸式垃圾车5辆(其中:龙街街道1辆、路居镇4辆);2.购置Ⅰ类可卸垃圾箱145只(其中:龙街街道38只、右所镇45只、海口镇22只、路居镇40只)、Ⅱ类可卸垃圾箱25只(全部为海口镇);维修可卸垃圾箱102只(其中:龙街街道15只、右所镇20只、海口镇35只、路居镇32只)。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1.6 本项目的采购控制价为:200万元(其中:澄江县龙街街道430500元、右所镇432500元、海口镇437000元、路居镇700000元)。投标人若中标的,须与各镇政府(街道办)单独洽谈签订合同。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网==》
1.8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供货及维修并安装调试完毕。 1.9交货地点:玉溪市抚仙湖沿湖澄江县龙街街道、右所镇、海口镇、路居镇(具体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1.10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行业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1.1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自行制作项目实施方案,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经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不同投标单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4投标人所投车辆必须已纳入为有效期内的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 2.5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且必须按要求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 2.6.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须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供货业绩,类似供货业绩指合同金额在100万及以上环卫垃圾用车、环卫垃圾箱项目的供货业绩。 2.7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2015-2017年),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 2.8能为本项目提供本地化服务,具备完善的技术支持、服务体系(提供售后服务维修场地证明材料)。 2.9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入滇备案证明。 2.10本次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 年01月05日起至2018 年01月 11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时,在成都市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SOHO俊园 11栋1单元1506室)购买(纸质)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 元,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招标保证金¥400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原件现场核验,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采购代理机构留存):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2.所投产品国家工信部的车辆公告目录;3.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正式授权书;4.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结果告知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注:1、本次招标属于电子招标投标,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2、投标人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 3、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成功者,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备注2:★只有按以上步骤完成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后,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本项目投标将采用电子评审,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应使用《云南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下载地址: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下载专区--工具下载)制作并进行电子签名及加密。投标人须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1正2副)(注:纸质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打印件,下同),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2投标人须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用户(http://60.160.190.130:8001/html/004/sjsb/tbyh.html),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在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无须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 2018 年01月05日起至 2018 年01月11日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4.4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4.5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01 月 29日 08 时30 分,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 开标室(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二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6其他要求: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密封袋中,使用记号笔在光盘盘面上标注投标人全称,不要粘贴标签。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密封袋拆封完毕,光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注:请投标人务必携带编制投标文件时的加密数字证书到达投标开标现场.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及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同时公布。 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点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8层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 0877-2090750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众信建设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SOHO俊园 11栋1单元1506室 联系人:孔工联系电话:13529058993 邮箱:410017997@qq.com 日期:2018 年 01月 05日
来源:云南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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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 项目 招标 购置 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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