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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大庆市政府采购(下午公告)中心关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委员会宣传部志愿者大厦建设办公设备采购变更通知1月5日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委员会宣传部志愿者大厦建设办公设备采购变更通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DZC20171934项目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经采购单位申请,DZC20171934大庆市让胡路区委员会宣传部志愿者大厦建设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变更通知如下: 1、 交货验收时间变更为:2018年1月15日前验收完毕。 2、 报名时间变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月9日0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1月9日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谈判时间变更为:2018年1月9日9时30分。9时30分前到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签到区签到,否则谈判无效。 4、 其他事宜按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通知执行。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4日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