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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05日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于上午发布高速公路管理局2018年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专项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1月5日
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8年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专项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8年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专项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HBDL-JL18-C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0902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185号 联系方式:李工0431-853798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经理0431-8109029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8年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专项工程设计服务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HBDL-JL18-C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8年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专项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已获得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高速公路通行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2018年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专项工程设计服务,包含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所属的四平分局、伊通分局、长春分局、吉林分局、敦化分局、延吉分局、德惠分局、松原分局、通化分局、靖宇分局、梅河分局、双辽分局、白城分局、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机关所在地的房屋及附属设施维修、加固、新建、改建等专项工程设计;经招标人同意对特殊工程项目设计允许专业分包。 2.2工程规模:工程估算造价6000万元。 2.3 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招标范围: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工作内容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控制价、施工工程量清单、施工技术要求、设计变更及项目实施和缺陷责任期期间的服务及配合工作。 2.5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 2.6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 2.6 采购预算:166.67万元 2.7投标报价:本次采购投标报价以工程估算造价6000万为计算依据,最终实际设计费以经上级部门批复的实际设计工程预算按插值法计算。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高级职称,必须亲自负责本项目的工作,中标后参与后续深化设计工作。 3.3 业绩要求:近年(2014年~至今)完成过3项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4 信誉要求: 3.4.1没有被责令停业; 3.4.2没有被吉林省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3财务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3.4.4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因设计失误导致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4.5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4.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4.7信用良好,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4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5.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1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 (8)外阜企业还需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记录网站打印页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1 月 30 日 9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6.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1185号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431-85379898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伟峰东樾D8-102 联系人:孙经理 电 话:0431-8109029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招标公告正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6.6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5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见招标公告正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来源:吉林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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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项目 中标 设计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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