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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5日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于下午发布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地区概念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5日

时间:2018-01-05 10:1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8661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 发布关于:2018年01月05日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于下午发布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地区概念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5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05日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于下午发布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地区概念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5日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的委托,对 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地区概念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2-201801-22040601-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地区概念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800,000   

四、采购数量: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地区概念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服务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

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服务期

东莞市塘厦镇东莞南站地区概念规划及核心区城市设计项目服务

人民币2,800,000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7)供应商注册备案登记表。曾在东莞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需提供以下要求的资料: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可在http://pan.baidu.com/s/1nuU9IVB下载填写;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1月05日 至 2018年01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文华大道A座综合楼三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6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樟村文华大道A座综合楼三楼302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6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东城区樟村文华大道A座综合楼三楼3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05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联系电话:0769-272862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87725003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2号三楼301房
联系人:陈光朝联系电话:0756-2605801
传真:0756-2605900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迎宾大道7号行政办事服务大厦四楼
联系人:吴敏琼联系电话:0769-87984180
传真:0769-87984180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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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东莞市塘厦镇规划管理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东莞   资格   东城区   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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