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华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需律师(下午公告)事务所代理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1月6日
华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需律师事务所代理机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华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华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华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所需律师事务所代理机构项目以竞争性谈判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文件编号:TPHC2018-01 二、谈判内容: 对工商局负责实施的华池县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征收范围内涉及的杨奕园商贸楼、山货市场两处建筑物征收补偿事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三、预算金额:17.00万元(壹拾柒万元整)。 四、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22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投标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及独立的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检察机关出具的近3年内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 4、律师事务所须具备职业许可证,律师须具有职业证。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地点: 2018年1月8日至1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30,投标申请人在华池县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政府北楼401室)报名。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15日上午09:30在华池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开标。 八、采购人:华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系人:陈国荣 联系电话:0934-5121643 九、采购代理机构:华池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静 联系电话:0934-5953080 华池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八年一月五日
来源:甘肃华池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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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谈判 项目 竞争性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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