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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08日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于下午发布职业病防治院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8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7-6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94319968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 联系方式:张主任 8585199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13943199685 代理机构地址: --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质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5.2投标人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5.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5.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5.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5.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08日 08:30 至 2018年01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916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 标 公 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项目 2、项目编号:HC-JLZB-2017-677 3、采购内容:信息化建设硬件设备采购及系统集成。 4、采购预算:177.6万元。 5、供应商资质要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5.2投标人应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5.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投标人为2014年6月份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第二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7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5.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5.5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5.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5.7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6、招标文件发售:投标人需携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为“三证合一”,仅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近一年(2017年1月-2017年12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包括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可供查询、近三年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应具有的所有证明文件(所有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加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财务审计报告加盖财务专用章,合同类文件须有合同专用章)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到到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9楼916室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出不退。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8年1月29日10:00分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8年1月29日10:00分在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18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10、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采购人: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85851990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13943199685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来源:吉林吉林省职业病防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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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国际 中标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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