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度新桥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来源:十环网==》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企业单位;(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4)具有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颁发的《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证书类别及专业为生活垃圾收集、收运(陆域范围);(5)符合松江区环保局《关于规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工作的通知》的要求;(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度新桥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垃圾收运处置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 2、招标编号:SHXM-00-20180108-0763(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XSJ-2017GK207) 3、预算编号:15-17546897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新桥镇全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垃圾运输处置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交付地址: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年 7、采购预算金额:5110000.00元(国库资金:511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1-08 10: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1-15 10:3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3)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4)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上查询截图(加盖公章扫描件);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1-08 10:30:00至2018-01-15 10:3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上海市绿化市容经营性服务许可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报告(15年度或16年度);纳税和社保的缴纳凭证材料(17年9、10、11月中任意1个月);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证明材料(提供设备设施、类似业绩合同证明) 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盖公章及签字);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上查询截图;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1-29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1-29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2楼(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2)可上网的笔记本电脑;3)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4)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54679568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 | 采购人:上海新桥环卫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申浜路185号 |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8号(松江区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 | | | 邮编:201612 | 邮编:201600 | | | 联系人:罗海 | 联系人:银鑫松江业务员 | | | 电话:(021)57644267 | 电话:02167852008 | | | 传真:(021)57644267 | 传真:632192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