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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1月09日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下午发布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常平镇道路交通标识系统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9日

时间:2018-01-09 16:50  十环招标网 整理     作者: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该信息在十环招标网档案:
所在栏目:2018招标
十环招标网信息编号:15824
十环招标网转载自:广东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发布关于:2018年01月09日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下午发布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常平镇道路交通标识系统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9日的信息
来源:广东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18招标信息阅读方式:免费


招标公告信息说明
以下招标公告信息由:
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机构发布,
从2018招标正文以下信息本站不做任何修改.

----------------------------------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2018年01月09日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于下午发布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常平镇道路交通标识系统二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9日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的委托,对 东莞市常平镇道路交通标识系统二期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由招标人从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确定;==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25-201801-2521202-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常平镇道路交通标识系统二期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874,301.49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最高限价(人民币  元)

交货期

东莞市常平镇道路交通标识系统二期项目

1,874,301.49

签订合同后,于75日内完成项目的供货、运输、仓储、安装、调试、施工及最终验收合格投入正常使用。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2.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7)供应商注册备案登记表。曾在东莞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需提供以下要求的资料:

2.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可在http://pan.baidu.com/s/1nuU9IVB下载填写;

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01月09日 至 2018年01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文华大道A座综合楼三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1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常平镇荔园路财政大楼四楼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8年01月31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东莞市常平镇荔园路财政大楼四楼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01 月 09 日 至 2018 年 01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梁小姐联系电话:0769-2728626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9-82209028
(二)采购代理机构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222号三楼301房
联系人:陈光朝联系电话:0756-2605801
传真:0756-2605900邮编:519000
(三)采购人: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下中元街61号镇政府大院内
联系人:谭肖嫦联系电话:0769-82209066
传真:0769-82209066邮编:523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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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东莞市常平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项目   资格   招标   会议室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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