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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01月10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于下午发布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2018年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煤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1月10日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2018年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煤气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2018年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煤气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2113012018011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雄雅 项目联系电话:0421-29189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247号 联系方式:刘雄雅0421-291893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超0421-2920608 代理机构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委托,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2018年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煤气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2018年基层中队副食品与煤气采购项目(XM-2018-0607-A002 ) 2、招标单位: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副食品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范围:蔬菜水果类:禽畜肉类:水产品类:干菜调料类:禽蛋类:牛奶类等采购与配送。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二标段:煤气采购及配送项目; 招标范围:液化天然气采购与配送。 4、供应周期:2018年2月3日---2018年12月31日 5、交 货 期:供应商确定后的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一标段:每周三次;二标段:每月三次(具体日期以签订采购合同为主) 6、合同估算价: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 自筹 8、信息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朝阳支队综合信息网 二、投标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单位3年以上的经营经验,信誉良好,无经济等不良记录。 5.投标单位在朝阳市、凌源市、北票市、喀左县、建平县都能够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加工、配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销售、配送、售后服务和经营能力。每月能够开具正规发票。 6.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标段:必须是正规合法的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配送企业或大型超市,具有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配送企业的应拥有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投标人近三年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 二标段: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 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涵盖液化天然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与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签订1年的运输合同;投标人近三年液化天然气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请携带以下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加盖防伪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近三年销售合同、开户银行许可证、固定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一标段提供)、燃气经营许可证(二标段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二标段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二标段提供)或运输合同(二标段提供)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0日至2017年1月14日每天9:00----16:00(节假日不休)。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 (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30日9时00分 地 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龙山街四段247号 联 系 人:刘雄雅 电 话:0421-2918930 招标代理人: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友谊大街四段84-6号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0421-2920608 2018年1月10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3年以上的经营经验,信誉良好,无经济等不良记录。2.投标单位在朝阳市、凌源市、北票市、喀左县、建平县都能够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加工、配送的场地和设施设备,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销售、配送、售后服务和经营能力。每月能够开具正规发票。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标段:必须是正规合法的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配送企业或大型超市,具有食品生产加工或销售配送企业的应拥有国家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具备)。投标人近三年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二标段: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 具有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涵盖液化天然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具有与具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企业签订1年的运输合同;投标人近三年液化天然气供货业绩不少于3项;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1月10日 09:00 至 2018年01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辽宁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来源:辽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朝阳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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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朝阳 招标 辽宁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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