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采购公告内容: | | | | |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禄劝裕农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第一人民医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概况 1.招标内容: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否 | 医用设备带 | 300 | 床 | 945000 | 945000 | ICU桥式吊塔 | 10 | 台 | 800000 | 800000 |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 3.交货地点:禄劝县县医院 4.资金来源:自筹 5.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符号国家及行业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来源:十环网==》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 4.具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已更换为“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境外制造商除外)、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8.根据昆监管联发(2014)3号的规定,中标投标人须在中标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本招标公告发布日前至公司成立日期)。 | | 2.采购文件的获取: | | | |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1-11 15:45 至 2018-01-1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采购文件,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2.2 采购人不提供邮购采购文件服务。 | | 3.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3.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02-05 09:00。 3.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地点 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兴路24号9栋3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4.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 5.联系方式: | | | | 招 标 人: 禄劝裕农扶贫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新迪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禄劝县城秀屏路62号禄劝县第一人民医院院内 地 址: 昆明市丹霞路227号集成大厦13楼A座6号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汪工 联 系 人: 林先生 电 话: 0871-68917298 电 话: 18208762046 传 真: 传 真: 0871-6805858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74762439@qq.com 网 址: 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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