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本次采购内容的生产或销售、安装、维护等内容; 3、本项目电梯供应商推荐以下品牌制造商或代理商:帝奥、通力、蒂森克虏伯。本次招标只接受推荐品牌产品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①制造商具备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制造许可证》;并同时具备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②代理商具备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还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及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的《特种设备(电梯)生产制造许可证》(制造商生产制造许可证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4、供应商所投品牌的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或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及安装人员需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负责人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6、不接受同一供应商代理两家及以上品牌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注:1、供应商(包括供应商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等)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供应商(包括供应商的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等)的营业执照没有被登记机关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